一本被涂满奥特曼的旧书,把我气到写稿
你问我为什么今天非写不可?因为那本《城南旧事》还摊在柜台上,我到现在都没缓过来。
昨天下午三点多,城南老街那家开了二十年的旧书店,老板姓陈,七十来岁,戴着老花镜在柜台后头剥橘子。我蹲在第三排书架最下层,手指头扒拉出一本灰蓝色封皮,1987 年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的版本,纸都发脆了。
翻开扉页,我手抖了一下。整整两面,被一个叫"王浩宇"的小孩用蓝色圆珠笔涂满了奥特曼,还写了"我的"两个大字,旁边打了个勾。
"前阵子收废品的拉来的,一麻袋,五毛一斤。"
五毛一斤。1987 年的初版《城南旧事》,五毛一斤卖给了收废品的,然后被涂成奥特曼练习册。我掏钱买下来,十八块。陈老板还抹了零,说"小姑娘你真会挑"。
我不是会挑,我是心疼。你想想,三十九年前印出来的书,多少人一个字一个字读过来的,最后落得个给小学生练画的下场。
我的观点,允许你不同意:把"旧书被糟蹋"说成"岁月的痕迹"是彻头彻尾的自我安慰。损坏就是损坏,不是浪漫。你可以在书上写批注,那是对话;你涂奥特曼,那是占位。这两件事中间隔着一条河,别混为一谈。
我知道有人要说了,小孩懂什么。对,小孩不懂,可书是死物,它不会喊疼,只能被当成练习纸。我今天就是替它喊一嗓子,怎么着吧。
顺便,昨天翻旧书的时候我还惦记着前几天写的小撩精逼得糙汉红了眼6,那篇评论区吵翻了天,比这本奥特曼书还热闹。有人顺手在站里搜b站看欧美大片小妇人,说想换换心情,我建议你先来书店蹲蹲,比看片治愈。
还有件事我没忍住:旁边书架第二层摆着一盒老物件,红双喜781238,标签是手写的,字迹歪歪扭扭。我拿起来看了半天,没买,因为我已经揣着一本奥特曼书了,兜里没那么多钱。
晚上回家,我翻到那篇舞蹈教练by姜汁撞奶,本来想找点乐子,结果越看越觉得,写东西这行当,被认真对待的没几个。那本《城南旧事》也是,被认真对待过,然后被放弃了。
我把书用牛皮纸包了,压在我书桌最底下那层。不修它,就留着。下次谁再说"旧书有点痕迹才有味道",我直接把扉页拍他脸上。